* 声明的变量只在它所在的代码块有效;
* 需要先声明然后再使用,否则报错
* let声明的变量是局部变量,该变量只会在最靠近{ }内的范围有效,出了{}之后,该变量就不能用了,否则会报该变量未定义的错误。
* for循环的计数器,就很合适使用let命令。
* let不允许在相同作用域内,重复声明同一个变量。
* 声明的变量在全局范围内都有效;
* var定义的变量可以修改,如果不初始化会输出undefined,不会报错
* var申明的变量是全局变量,其作用域为所在的函数内。如下图1所示
* var命令会发生”变量提升“现象,即变量可以在声明之前使用。如下图2所示
* 声明一个只读的常量,一旦声明,常量的值就不允许改变;
* 一旦声明了变量,就必须初始化,不能留到以后赋值;
* 只在声明所在的块级作用域内有效;
* const声明的常量,也与let一样不可重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