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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未过户其所有权能否保护

2024-12-3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1种观点: 一、继承房产不过户其所有权能否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房屋即使未过户,其所有权也能受到保护。因为继承的房屋,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便取得了该房屋的物权,是否过户不是其取得物权的条件。当该继承房屋的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二、继承房产不过户会有什么后果房产证继承不过户的后果有:1.只有使用权,无房屋处分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想要出售该房屋时,因房产证上没有继承人的名字,会导致无法过户。这样影响房子的价值,如果想要办理过户,手续又多有麻烦。2.房屋被拆迁、征收的,影响补偿款项的取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三、继承房产不过户能进行买卖吗继承房产不过户不可以随意买卖。继承人应携带法定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上市交易买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继承不过户的后果有:1、只有使用权,无房屋处分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想要出售该房屋时,因房产证上没有继承人的名字,会导致无法过户。这样影响房子的价值,如果想要办理过户,手续又多有麻烦。2.房屋被拆迁、征收的,影响补偿款项的取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3种观点: 继承房屋未过户其所有权能受到保护。继承人自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到房产后就享有房屋所有权,房屋过户与否跟继承人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不对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依然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一、父母在世是否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子女父母在世时通常不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子女,但可以赠与。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名下的房产在父母去世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世时可以将房产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赠与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子女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继承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到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二、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产的手续是什么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四、所需费用:1、继承公证费;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4、契税。【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房屋即使未过户,其所有权也能受到保护。因为继承的房屋,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便取得了该房屋的物权,是否过户不是其取得物权的条件。当该继承房屋的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一、常见的用益物权确认纠纷有哪些?(一)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之地役权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1、地役权的取得地役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基于民事行为以外的原因的。有下予以分别说明:(1)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地役权的,大都是根据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即双方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设定地役权。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有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2)地役权也可以基于让与而取得。但是由于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的让与应与需役地的让与共同为之,并亦应有书面合同。(3)基于民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地役权的,主要是继承。需役地权利人死亡时,需役地的权利既然由继承人继承,则其地役权亦当然由其继承人继承。但该通过继承取得的地役权,非经过、登记,不得处分。2、地役权的消灭地役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消灭原因,当然适用于地役权。以下叙述的是地役权消灭的几项特殊原因:(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物权消灭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时消灭,而且地役权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灭。(2)目的事实不能。设定地役权的目的事实上不能实现,即供役地事实上不能再供需役地便利时,地役权消灭。(3)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二、房屋继承纠纷怎么办对于房屋继承纠纷,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明确遗产分配;对房屋继承纠纷,也可以请求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继承人不能通过上述解决办法解决纠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遗产的归属。房屋继承与其他继承一样,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不动产继承是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途径之一。三、法定继承以外的人如何分配遗产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2种观点: 未过户的继承房屋所有权不受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需登记方可生效,未登记则无效。继承房产需要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继承公证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遗嘱(若有)等文件。房产交易中心要求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等资料。法律分析一、民法典中继承房屋未过户其所有权能否保护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未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继承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所有权不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手续(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继承房屋,其所有权不受保护。房产继承过户需办理公证和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按照规定提供完整的文件和证明。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确认继承过户的房屋是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即使房产证遗失,也可以办理过户。需要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有法院判决书的可以带判决书等材料,足以证明是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即可。如果房屋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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