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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购车发票可以要回车辆吗?

2024-12-3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法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2种观点: 一、赔偿要及时因工作关系,最近发现部分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缺乏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未能及时向车辆的承保公司报案,致使在申请事故赔偿时,双方发生争执,产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问题,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为,被保险人义务中规定,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险部门要车辆在外地发生保险事故,可通知当地同类保险机构,请求协助处理,并应在24小时内通知该车辆的承保公司。因此,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同志,车辆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不但应及时向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应及时向保险单位报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购买车辆后凭证有哪些汽车是大件商品,价值不菲,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各种凭证是否齐全,以免将来有事无据可依。目前,您在购车时要注意向经销商索要的凭证主要有:1、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2、车辆合格证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3、三包服务卡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坏不包括在内。4、车辆使用说明书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5、其他文件或附件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消费者应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法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法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2种观点: 一、赔偿要及时因工作关系,最近发现部分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缺乏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未能及时向车辆的承保公司报案,致使在申请事故赔偿时,双方发生争执,产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问题,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为,被保险人义务中规定,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险部门要车辆在外地发生保险事故,可通知当地同类保险机构,请求协助处理,并应在24小时内通知该车辆的承保公司。因此,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同志,车辆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不但应及时向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应及时向保险单位报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购买车辆后凭证有哪些汽车是大件商品,价值不菲,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各种凭证是否齐全,以免将来有事无据可依。目前,您在购车时要注意向经销商索要的凭证主要有:1、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2、车辆合格证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3、三包服务卡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坏不包括在内。4、车辆使用说明书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5、其他文件或附件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消费者应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法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法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2种观点: 一、赔偿要及时因工作关系,最近发现部分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缺乏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未能及时向车辆的承保公司报案,致使在申请事故赔偿时,双方发生争执,产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问题,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为,被保险人义务中规定,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险部门要车辆在外地发生保险事故,可通知当地同类保险机构,请求协助处理,并应在24小时内通知该车辆的承保公司。因此,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同志,车辆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不但应及时向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应及时向保险单位报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购买车辆后凭证有哪些汽车是大件商品,价值不菲,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各种凭证是否齐全,以免将来有事无据可依。目前,您在购车时要注意向经销商索要的凭证主要有:1、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2、车辆合格证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3、三包服务卡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坏不包括在内。4、车辆使用说明书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5、其他文件或附件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消费者应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法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1种观点: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发生丢失,纳税人须持《机动车行驶证》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补发,并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明申请表》。纳税人交纳车辆购置税的完税依据,也是作为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的主要依据。【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补办完税证明时,填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以下简称补办表),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补办:(一)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联次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车辆合格证明补办;(二)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第2种观点: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发生丢失,纳税人须持《机动车行驶证》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补发,并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明申请表》。补发时,如属个人,应亲自办理,不可代办;如属单位,须在申请表上盖章,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在申请表上签名。购置税本补办1、出具需补证车辆的行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并领取“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2、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3、见报后,持“换补证申请表”、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车购税过户补证窗口办理办理补证手续。一、新车购置税在哪交1、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征管的范围,因此肯定是在国税局缴纳2、通常情况下,新购买车辆4S店会带领消费者到附近的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缴纳车辆购置税,然后持完税证明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3、建议保存好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如果车辆登记办理出现问题,是要到原纳税服务大厅办理退税手续的。二、新能源车购置税怎么算2018年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补办。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第1种观点: (一)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翻译文本可由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总公司(西体育会路189号)和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昆山路111号昆山学校2号楼2楼)等有相关资质的翻译单位提供。机动车销售发票不得涂改。发票上的车主名称、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应与相关证件和实际情况一致。发票上销货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两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旧机动车交易发票上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和牌照号码应与相关证件和实际情况一致。领馆车辆的旧机动车销售发票因由上海市?机构服务公司出具。领馆车辆过户给非领馆需提交《外国领馆车辆出售申请书:领馆车辆过户给领馆需提交《外国使领馆公私用物品转让申请书。(二)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必须写明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及车辆牌号。《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上提到多辆机动车的,必须每辆车提供一张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三)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必须写明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及车辆牌号。《仲裁裁决书上提到多辆机动车的,必须每辆车提供一张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四)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公证书上必须确认现机动车所有人名称的唯一性。(五)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国资办或产权交易所)的批准文件。(六)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七)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八)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在办理注册登记时,除按照规定审查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凭证外,还应当审查该车的原始发票,即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国外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但属于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不需要审查该车的原始发票。(九)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发票上机动车所有人应与相关证件和实际情况相符。因质量问题车辆制造厂给予更换车身车架或发动机的,其来历凭证是制造厂出具的理赔凭证。凭证上必须加盖该制造厂的公章或理赔专用章。

第2种观点: 证明个人机动车合法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1、购买的汽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2、法律文书强制转移的汽车。主要有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包括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和《仲裁裁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3、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4、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5、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6、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包括哪些(1)购买的汽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2)法律文书强制转移的汽车。主要有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包括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和《仲裁裁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3)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4)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综上所述,合法使用机动车的前提拥有的机动车来源是合法的,只有合法拥有的机动车才能进行登记、抵押、买卖等后续行为。【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查询机动车登记、检验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机动车来历证明是哪些?(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4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6)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7)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9)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贷款买车的话,很多东西都是要被收走作为抵押的。还清贷款之后可能才能拿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贷款买车的话,很多东西都是要被收走作为抵押的。还清贷款之后可能才能拿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3种观点: 因为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是电子版的,所以不给发票。在缴纳车辆购置税之后,会给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就可以确定机动车辆已经缴纳了车辆的购置税,可以带着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车辆购置税是指在中国境内的机动车辆都需要缴纳税费,无论是个人车辆还是单位车辆都需要收缴,车辆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的,实施时间是2001年的1月1日,所根据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机动车辆的购置税是必须要缴纳的,机动车辆的购置税是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是在机动车辆购买之后的60日内必须要申报,一旦操作时间就需要缴纳滞纳金。为了机动车辆能够正常的使用,一定要提前交纳车辆的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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