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有三个不同的档位。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3种观点: 盗窃罪刑罚裁量问题主要是根据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数额大小以及犯罪人的行为情况来判断刑罚的程度。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人的行为作出适当的情节考虑。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未遂犯,应当从宽处罚;对于从犯,可以从宽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此外,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法律分析盗窃罪刑罚裁量问题是如何判断的?盗窃罪量刑是指在确定盗窃罪的基础上,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和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和裁量。其中,盗窃罪数额较大从轻处理的判断方法可以参考以下步骤:1. 确定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即盗窃罪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和要件;2. 根据盗窃罪的数额大小,判断其刑罚的程度;3. 在刑罚裁量的过程中,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人的行为作出适当的情节考虑;4. 根据以上判断结果,对犯罪人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作出决定。(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二)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三)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一)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二)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三)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四)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五)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六)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七)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八)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九)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拓展延伸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数额较大者从轻处理,具体如下:1.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为数额较大;2.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为数额巨大;3.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盗窃罪数额较大者可以获得从轻处理,但具体是否从轻处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判断。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数额较大或巨大的盗窃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应被视为轻微的违法行为。结语盗窃罪刑罚裁量问题是如何判断的?盗窃罪量刑是指在确定盗窃罪的基础上,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和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和裁量。其中,盗窃罪数额较大从轻处理的判断方法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根据盗窃罪的数额大小判断其刑罚的程度,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人的行为作出适当的情节考虑,根据以上判断结果,对犯罪人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作出决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一、盗窃罪数额较大从轻处理怎么判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二)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三)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一)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二)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三)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四)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五)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六)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七)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八)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九)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年以内盗窃三次以上,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累计盗窃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3种观点: 一、盗窃罪数额较大从轻处理如何判依据刑法的规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而相应的处罚是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从轻处罚的,一般可判缓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数额怎么认定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盗窃罪起诉书范本**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富检公诉刑诉〔2017〕115号被告人徐某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3221969********,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住富顺县**镇**街**号。1986年犯盗窃罪被富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4月,犯盗窃罪被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因涉嫌盗窃罪,2016年9月25日被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9月28日被富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1月2日被富顺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富顺县看守所。本案由富顺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徐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12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12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12月23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7年2月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3月2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7年1月24日、2017年4月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经依法审查查明:1.2016年8月3日13:50许,被告人徐某某戴着鸭舌帽窜至富顺县**镇**庄路童装店内,乘被害人陈某某在隔壁店内打麻将之机,将被害人陈某某放在收银台上的钥匙、收银台内的一个黑色皮夹和一个黄色布袋盗走,盗得现金7000余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2.同年8月12日12:00许,被告人徐某某戴着鸭舌帽窜至富顺县**镇**街**段足鞋店内,乘被害人李某甲在店内隔间做饭之机,将被害人李某甲放在店内收银台上的一个黑色双肩包盗走,盗得现金8000余元及身份证、银行卡、出生证明等。3.同年9月17日10:30许,被告人徐某某戴着一个鸭舌帽窜至富顺县**镇**道**段的电器旗舰店内,从店内的侧面通道悄悄潜入店内,将被害人谢某某放在店内收银台中挎包里的一个粉色女士钱夹盗走,盗得现金2000余元、医保卡等。4.同年9月22日9:10许,被告人徐某某窜至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东段的餐馆内,将被害人钟某某、黄某某放在收银台中的挎包盗走,盗得现金4、5百元、苹果4手机1部、雨伞2把、口红1支、墨镜1副等。5.同年9月24日11:50许,被告人徐某某戴着鸭舌帽窜至威远县**镇**街办公店铺,趁被害人童某某在店内上厕所之机,将被害人童某某放在店内收银台里的一个男士钱包盗走,盗得现金180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6.同年9月24日12:20许,被告人徐某某窜至威远县**镇**街酒坊,趁被害人段某某进店内洗碗之机,将被害人段某某放在店内发酵池旁边的一个女士挎包盗走,盗得现金1900元及电费卡等。7.同年9月24日13时许,被告人徐某某戴着鸭舌帽窜至威远县**镇**路**段**号洗衣店生活馆内,趁被害人李某乙在店内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李某乙黑色背包(内含:现金9665元、银行卡4张)提在手上准备盗走时,被被害人李某乙发现,被告人徐某某将黑色背包扔在店内后潜逃,后被李某乙、曾某某扭送当地公安机关。被告人徐某某于2016年9月24日被抓获归案,合计盗窃7次,既遂金额21100元,未遂金额9665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物证:随案移送清单等物证;2.书证:人口信息、立案决定书等书证:3.证人证言:证人曾某某等人的证言;4.各被害人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7.视听资料。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县人民法院检察员2017年4月12日附:1.被告人徐某某现羁押于富顺县看守所。2.案卷材料3册,起诉书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