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来自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判听诗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停越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来自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