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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2023-04-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下同);

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

3、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4、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5、可按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注:职工变动工作时,由单位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结转手续,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管理机构。

四、城乡居民参保覆盖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属地管理和“先登记,后缴费”的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一)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异地常住人口,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在校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情况特殊的,可以在户籍地参保。

(四)新生儿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在本市居住的异地常住人口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五)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五、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金额

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缴费。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零星缴费方式参保,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和政府补助标准550元/人之和缴纳参保费用。

六、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条件

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按次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零星缴费方式参保,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取得居住证)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停缴费后90日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当年个人缴费标准,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的,缴费标准为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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