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等情况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到哈市范围内投靠子女落户的,可到哈市范围内的子女户籍地派出所申报,为本人落户。
申报材料:
落户申请书;父母的结婚证(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和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资料、工作档案等);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承诺时限:材料准备齐全后,派出所三个法定工作日办结。
办理机构:落户地公安户籍派出所
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http://gafw.hljga.gov.cn/)。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87661061、8766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