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A证申领人包括两类:
1.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外国籍人员。
A证申请人应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
2、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3、工作或创业证明:
在本市工作的申请人,提交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工作期限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在本市创业的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本人在企业的股权证明;
4、在本市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半年期以上并经区级以上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租赁公租房的,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5、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居住证申请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如为留学回国人员(包括中国籍和外国籍),应提交: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或在国(境)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国籍留学回国人员还另需提供外市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等非南京户籍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如为非留学回国人员(外国籍),应提交:硕士以上学位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