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能取消。在房子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丧失任意撤销权后,如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赠与人仍可撤销房子赠与合同;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可以直接解除赠与合同。
1、需要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地证书、身份证件以及一些其它证件。
2、 需要签合同。如卖方所提供得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些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这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需要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4、需要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需要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需要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需要买方领取房屋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赠与人需要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过户,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若过户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费附加(3%)。
(三)契税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要按照3%的比例缴纳。若为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可以免征契税(国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已免征,在房产赠与过户需要贴花,5元/套。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评估费
部分地区需要对过户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