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买房需要公积金缴纳证明,在办理公积金异地买房时需要提供:房屋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身份证等,需要准备原件与复印件。
1、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这样你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申请者,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国家及政府会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从而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者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还要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