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是现在的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辽宁省这三个行政区的部分区域。热河是民国时期行政区划的省份之一,是关外东北四省之一。民国三年(1914年)1月设置热河特别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明令改制为省。1955年7月30日撤销。
热河,名称来源自蒙语“哈伦告卢”,意思是热的河流,流经承德市的武烈河,上中游有温泉注入,故而冬日非严寒而不封冻。冬日清晨,水汽遇寒冷空气而凝结成雾,故称热河。
热河全省辖境约相当于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全境、通辽市大部(科尔沁区以西),辽宁省义县、锦州市以北,彰武县以西区域,河北省承德市大部。民国十七年据舆地学社调查,全省面积约14万7500平方公里。
而据民国二十三年《中华民国新地图》记载为17万3960平方公里。民国三十六年,全省面积为17万9982.05平方公里。东接辽宁省、辽北省,西接察哈尔省,南接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