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向划有3条机动车道的路面上,且无其他标志标线时,可用认定为左边第一条行车道为快速行车道,其他行车道为慢速行车道。在快速行车道行车的机动车应当依照快速行车道要求的速度行车,未达到快速行车道要求的行车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行车道行车。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车。有交通标志标明行车速度的,依照标明的行车速度行车。慢速行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面的车子时,可以利用快速行车道行车。如果在快速道路上行车,注意不能压速或者是急刹,要向右变道的时候,应该提前准备好,保证安全。在大城市中行驶的时候,遇到红绿灯、人行道等要注意减速慢行,不适合超车加速,保持和前面的车子始终有一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