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随迁子女要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
办理地点
长春各区内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
情形中法定结婚年龄以下的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承诺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投亲落户(孤寡老人、父母双亡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