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额度
一、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夫妻双方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留至百元)。
2、特殊病症: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保障性住房: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
2、购买二手房: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
3、购买拍卖房产: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
4、已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且购房有效提取时限未超过1年,且该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二手房、商品房),同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购房总价款扣除贷款金额后的余额。
5、拆迁安置购房(产权调换且有补偿差价):同一套安置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安置自住住房部分的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金额且安置差价款的余额。
6、在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不超过建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额。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
7、在规划区外,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不超过建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额。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
8、大修自住住房(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不超过大修自住住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额。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
9.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部分。
10.租赁自住住房: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3600元/年。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各自均不超过3600元/年。
11.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支付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服务费用: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物业服务费。
1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超过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截止提取当日)。
13.提前偿还部分(结清)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还款的金额或剩余的贷款余额,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
14.偿还住房组合贷款本息:不超过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截止提取当日)。
15.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时,不超过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截止提取当日)。次年提取时,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当日与上次提取时点之间的还住房贷款本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