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象
在本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含贴息贷款及贴息组合贷款),且该笔贷款尚未结清无逾期的借款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
二、申请条件
1、“逐年冲还贷”
⑴申请逐年冲还贷的职工在本市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⑵公积金贷款正常足额偿还满12个月以上,该笔贷款尚未结清且当前无逾期。
2、“逐月冲还贷”
⑴申请逐月冲还贷的职工在本市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⑵公积金贷款正常足额偿还满2个月以上,该笔贷款尚未结清且当前无逾期。
⑶原签约“逐年冲还贷”业务的,可申请变更为“逐月冲还贷”。
三、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与主借款人之间关系证明原件。
3.产权共有人对该房产享有共有权证明原件。
4.贷款还款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四、冲还贷划转时间、方式、金额、顺序
1、“逐年冲还贷”划转时间、方式、金额
⑴划转时间及方式:
每年的冲还贷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中心每年从参与冲还贷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划入约定还款账户。
⑵划转金额:
①等额本息还款,提取金额不超过冲还贷月上个月月还款额的12倍(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本金部分不计入;
②等额本金还款,提取金额以系统自动测算金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部分)。
2、“逐月冲还贷”划转时间、方式、金额
⑴划转时间及方式:
逐月冲还贷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从个人公积金账户划转月还款资金至还款卡。“逐月冲还贷”业务实行当月申请、次月起冲。
⑵划转金额:
逐月冲还贷金额为上月实际足额还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部分),且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余额。
3、“冲还贷”划转顺序
按照职工约定扣款顺序提取
五、“冲还贷”提取起止时间
“冲还贷”签订生效后,该笔贷款结清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销户则自动终止。
六、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在冲还贷扣款前(每个月10号前),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到中心窗口办理冲还贷信息变更
1、新增或减少参与冲还贷职工,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与主借款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2、提取顺序变更,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与主借款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还款账户变更,提交主借款人身份证、新的还款账户原件。
4、公积金缴存账户变更,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七、申请“冲还贷”注意事项
1、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的职工有多个缴存账户,应先办理账户合并,后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
2、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缴存单位委托书。
3、参与冲还贷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可先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柜面提取业务,再申请冲还贷业务。
4、参与冲还贷的职工不能办理柜面提取及跨中心转移业务。
5、主借款人应确保还款账户内金额足以偿还每月的还款,以免因金额不足产生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不良和冲还贷业务暂停。
6、非主借款人参与冲还贷的,其缴存账户公积金余额转入主借款人的约定还款账户。
7、参与冲还贷职工申请终止冲还贷业务,需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冲还贷。
8、未办理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仍按原规定执行。
9、参与冲还贷的职工个人账户需留存一定余额。
八、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六(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仙游管理部)上午8:30-11:30(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六(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仙游管理部)上午8:30-11:30(6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工作日中午上班,涵江管理部执行周六预约上班。
九、联系信息:
1、直属管理部(含荔城、城厢、北岸、湄洲岛)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29号市建行2楼(乘坐1路车到中国银行站下车后往前走约200米)
联系电话:0594-2222168
2、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1层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94-2210098
3、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
乘坐601、602、603路车在仙游建行下车
联系电话:0594-8266098
4、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
乘坐3路车在涵江建行下车
联系电话:0594-3393000
5、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1楼
乘坐361路车在笏石车站下车后往前走约300米
联系电话:0594-587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