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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雷米普利片)说明书

2023-07-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药品名称】

通用名:雷米普利片

商品名:瑞泰

【生产企业】

赛诺菲安万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成份】

雷米普利。

【作用与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

急性心肌梗死 (2-9天) 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NYHA II和III)

非糖尿病肾病患者 (肌酐清除率<70 ml/min/1.73m2, 尿蛋白>1g/天),尤其是伴有动脉高血压的患者

在心血管危险增加的患者,如明显冠心病病史、糖尿病同时有至少一个额外危险因素、外周动脉闭塞性疾病或者脑卒中,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可能性

【规格】

2.5mg;5.0mg

【用法用量】

给药剂量

注意事项:

雷米普利治疗初期,尤其是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患者 (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患者 (尤其是心肌梗死后) 或严重高血压患者,可能会产生血压过度降低现象。

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止现正使用的利尿剂至少2-3天 (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

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 mg雷米普利 (如半片雷米普利片2.5 mg)。

初次给药后,雷米普利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患者均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

年长患者 (大于65岁) 对ACE抑制剂的反应较年轻人明显,因此老年患者和具有血压大幅度降低可能存在危险的患者 (如冠状血管或者脑供血血管狭窄患者),应考虑采用低起始剂量 (每日1.25mg雷米普利)。

患有恶性高血压或心衰的患者 (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 采用本品治疗时应住院。

除非另有医嘱,以下剂量推荐适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起始剂量一般为2.5mg雷米普利晨服,如果该剂量血压不能恢复正常,可增加至每日5 mg。增加剂量时应至少有3周的间隔时间。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2.5-5mg,最大剂量每日10mg。如果每日5mg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不理想,应考虑合用利尿剂等。这样可以增强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

急性心肌梗死后 (2-9天) 轻到中度心衰 (NYHA II和III) 患者

雷米普利的剂量调整只能在住院的情况下对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进行。必须非常严密监测合并应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以免血压过度降低。起始剂量常为雷米普利2.5mg早晚分服。如果该起始剂量患者不能耐受 (如血压过低),应采用1.25mg,早晚分服。随后根据患者的情况剂量可增加。间隔1-2天剂量可加倍,至最大每日剂量雷米普利5 mg,早晚分服。

非糖尿病肾病

推荐的雷米普利起始剂量为1.25 mg,每日一次。按照患者能否耐受逐渐增加剂量。推荐2-3周后剂量加倍。

维持量通常为每日5 mg。高剂量尚无足够的治疗经验,肌酐清除率<60 ml/min的患者,每日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 mg。

在心血管危险增加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和心血管死亡的可能性

推荐的雷米普利起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推荐1周后剂量加倍,再过3周增加至每日10mg。

雷米普利维持量一般为每日10mg。

肾功能损害患者 (肌酐清除率<60ml/min或血清肌酐浓度>1.2mg/dl)

起始剂量为1.25mg晨服 (见给药剂量注意事项),维持量通常为每日2.5mg。每日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

给药方法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响,可在饭前、饭中或者饭后用足量液体送服。

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衰患者开始时应当特定地服每日剂量,早晚2次分服,其他情况每日剂量可以早上一次服用。

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出现心衰的患者,不得早于梗死后2日内开始服用雷米普利,但也不应迟于梗死后10天才开始服用。建议服用本品至少15个月。

【副作用与不良反应】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

心血管

偶尔地,尤其是在使用雷米普利治疗的初始阶段和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的患者 (如已采用利尿剂治疗) 、心衰患者 (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 和严重高血压患者,当本品和/或利尿剂的用量增加时,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 (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 ,伴有头晕、头重脚轻 (一些患者注意力丧失) 、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 (晕厥) 等症状。

下列不良反应可能与血压明显下降相关:心动过速、心悸、心绞痛、个别心肌梗死、TIA、缺血性脑卒中。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或者心律失常加重;在用雷米普利治疗期间,由于血管狭窄引起的循环紊乱可能加重。

肾脏

偶而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个别病例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

呼吸道

有时出现干咳无痰,少数可能发生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支气管炎、鼻窦炎或者鼻炎。

对个别患者,ACE抑制剂可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并累及喉、咽和/或舌。推荐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立即皮下注射0.3-0.5 mg肾上腺素或在监测心电图和血压下缓慢静脉注射0.1 mg肾上腺素 (按照稀释说明操作),接着糖皮质激素全身给药。

还可静脉给予抗组胺药物和H2受体拮抗药。除肾上腺素外,在已知C1灭活剂(补体C1酯酶抑制剂)缺乏时,也可以考虑使用C1灭活剂。

患者应住院,并监测至少12-24小时。当症状完全消失后,方可出院。

据报道,黑人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血管水肿的发生率较非黑人高。

胃肠道/肝脏

偶尔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如胃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 (一些病例胰酶升高) 和消化系统紊乱,很少发生呕吐、腹泻、便秘和食欲丧失。

少见的副作用是口腔粘膜、舌或者消化道炎症,口干和口渴。

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曾报道有患者出现以下症状:开始时为胆汁郁积型黄疸,接着发展为肝坏死 (有时会致命)。

如果出现黄疸或显著的肝酶升高,必须停止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并将患者置于医疗监控之下。

在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个别病例发生肝功能异常 (包括急性肝功能衰竭)、肝炎、胰腺炎和肠梗阻 (不全梗阻)。

皮肤,血管

偶尔可以发生皮肤或者粘膜反应 (如作为过敏反应的表现) 和皮疹 (个别病例斑丘疹或苔癣样疹或黏膜疹),风疹,搔痒症,或者累及唇、面部和/或肢体的血管神经性水肿,此时需要停用雷米普利片。也可能发生较轻微的非血管神经性的水肿,如踝关节周围。

个别病例发生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者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极少观察到天疱疮、银屑病恶化、银屑病样或天疱疮样皮肤或者粘膜病损、皮肤对光过敏、面红、结膜刺激、脱发、甲癣、血管炎及加重或诱发雷诺氏现象。

一些皮肤反应可能伴有发热、肌痛、关节痛/关节炎、血管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或抗核抗体滴度增加。

如果怀疑是严重的皮肤反应,应立即同主治医生联系,如果必要,必须中止雷米普利片的治疗。

在ACE治疗期间,可能发生针对昆虫毒液的过敏或者过敏样反应,并且病情加重。

神经系统

少见的副作用是头痛和疲劳。罕见的不良反应是困倦和嗜睡、忧郁、睡眠紊乱、软弱无力、性欲下降、感觉异常、平衡失调、神志迷乱、焦虑、神经质、疲乏、颤抖、听力障碍 (如耳鸣) 、视力模糊和味觉紊乱或者短暂丧失。

其它不良反应

个别病例肌肉痉挛、肌痛、关节痛或者出现发热。

血细胞计数的变化,实验室参数

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压积、白细胞或血小板计数可能下降。很少地,尤其是肾功能损害,结缔组织病或同时服用别嘌呤醇、普鲁卡因酰胺或一些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的患者,可发生贫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个别病例出现粒细胞减少症或全血细胞减少症 (如引起骨髓抑制的结果)。偶尔观察到抗核抗体滴度升高。

有报道个别病例发生同G-6-PDH缺乏相关的溶血/溶血性贫血。

偶尔地,尤其是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血钾浓度可能升高 (高钾血症),血钠浓度可能下降。在糖尿病患者已观察到血清钾浓度的升高。

可检出尿蛋白排出量增加。

偶尔可能出现胆红素和肝酶浓度的增加。

注:

在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上述实验室指标。

建议短期内检查血清电解质、肌酐浓度和血象 (尤其白细胞计数),尤其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处于危险中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和结缔组织疾病患者),或者使用其他可能引起血象变化药物治疗的患者 (如免疫抑制剂、细胞抑制剂、别嘌呤醇、普鲁卡因酰胺)。

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期间,如果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和/或咽喉疼痛症状,必须立即检查白细胞计数。

【禁忌】

下列情况不能给予雷米普利片:

对雷米普利,其他ACE抑制剂或雷米普利片的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

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患者(如先前用ACE抑制剂治疗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者)。

肾动脉狭窄 (双侧或单肾患者单侧)。

肾移植后

血流动力学相关的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或肥厚性心肌病。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妊娠 (开始治疗之前必须排除怀孕的可能性,并采取避孕措施)

哺乳 (需要断奶)

当雷米普利片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后轻到中度心力衰竭时,有下列额外的禁忌证:

持续的低血压 (收缩压低于90mmHg)

直立性低血压 (坐位1分钟后收缩压降低≥20mmHg)

严重心衰 (NYHA IV)

不稳定型心绞痛

致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肺原性心脏病

由于缺乏治疗经验,雷米普利片不能用于下列情况:

正接受甾体、非甾体抗炎药物,免疫调节剂和/或细胞毒化合物治疗的肾病

透析

原发性肝脏疾病或肝功能损害

未经治疗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

儿童

因可能存在严重过敏样反应 (如威胁生命的休克),故本品或其他ACE抑制剂应避免与需要与血液负电荷接触的体外治疗同时应用。

采用本品治疗时,不能使用聚丙烯腈或甲基烯丙基硫化钠高通量滤膜 (如AN69) 进行透析或血液过滤,也不能使用硫酸右旋糖苷进行LDL (低密度脂蛋白) 分离清除。

若必须进行透析、血液过滤或LDL分离清除,治疗必须换用非ACE抑制剂,或者使其他的透析膜 (见“注意事项”)。

服用ACE抑制剂时进行针对昆虫毒素 (如蜜蜂或黄蜂) 的脱敏治疗,可能触发过敏样反应 (如血压下降、气短、呕吐、皮肤过敏反应),有时可能威胁生命。过敏反应也可出现昆虫叮咬后 (如蜜蜂或黄蜂叮咬)。

如果必须进行昆虫毒素脱敏治疗,必须临时用其他类型的合适药物替代ACE抑制剂 (见“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仅在效益明确大于风险,并对有代表性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规律监测后才可使用雷米普利:

临床相关的电解质紊乱

免疫反应紊乱或结缔组织疾病 (如红斑狼疮、硬皮病)

同时全身应用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 (如皮质甾类、细胞抑制剂、抗代谢类) ,别嘌呤醇,普鲁卡因胺或者锂。

在较高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患者,由于ACE的抑制,存在突然明显血压下降和肾功能损害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一次使用雷米普利或者增加剂量,应严密监测血压,直到预期不会出现进一步的急性血压下降。

下列情况预期可能出现较高的肾素-血管紧张素活性:

已经服用利尿剂的患者

盐和/或液体丢失的患者

严重高血压患者

心衰患者,尤其在急性心肌梗死后

左室流入道、流出道梗阻病人 (如主动脉缩窄或者二尖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

血液动力学相关的肾动脉狭窄患者 (可能有必要停用利尿剂治疗)

在治疗开始时,下列患者也应特别仔细地监测:

老年患者 (年龄超过65岁)

血压大幅度下降存在危险的患者 (如冠状血管或脑供血血管狭窄的患者)

在服用本品前,必须检查肾功能。尤其在开始治疗的前几周,推荐监测肾功能。

监测尤其适用于:

心衰患者

单侧肾动脉狭窄患者 (在这种情况下,血清肌苷轻度上升都可能意味着受累肾脏功能的衰竭)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需要经常检测血清钾浓度

服用本品时,进行需要与血液负电荷接触的体外治疗时 (如使用特定的透析膜透析、血滤或使用硫酸右旋糖苷进行LDL分离清除),存在严重过敏样反应的危险 (如威胁生命的休克)。使用昆虫毒素脱敏治疗也存在该危险。

使用聚丙烯腈或甲基烯丙基硫化钠高通量滤膜 (如AN69) 进行透析或者血滤,使用硫酸右旋糖苷进行LDL (低密度脂蛋白) 分离清除或者使用昆虫毒素脱敏治疗期间,不要使用本品治疗 (见“ 禁忌”)。

如果治疗期间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必须立即停药。由ACE抑制剂触发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可能累及喉、咽和/或舌 (见“不良反应”)。

用此药治疗需进行定期医学检查。由于个体反应的差异,一些患者的反应可以发生明显的改变,以至于他们驾车、操作机器或者在无扶手或安全支点时工作能力受到损害,在用药初期、增加剂量时或者改变剂型或者同时饮酒时尤其如此。

将药品放在儿童难以触及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与下列药物合用可产生如下作用:

钾盐、保钾利尿剂 (如螺旋内酯、阿米洛利、氨苯蝶啶):血钾浓度明显增加 (与这些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严密监测血清钾浓度)。

抗高血压药物 (尤其利尿剂) 和其它具有潜在降压作用的药物 (如硝酸盐、三环类抗抑郁药):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增强 (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治疗期间,推荐定期检测血清钠浓度)

催眠药、镇静剂、麻醉剂:血压明显下降 (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师正使用雷米普利治疗)

拟交感类血管升压药 (如肾上腺素):可能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 (推荐严密监测血压)

别嘌呤醇、普鲁卡因酰胺、细胞生长抑制剂、免疫抑制剂、有全身作用的皮质醇类和其它能引起血象变化的药物:增加血液学反应的可能性,尤其血液白细胞计数下降,白细胞减少症

锂:血清锂浓度增高,由此增强锂的心脏和神经毒性 (需要定期监测血清锂浓度)。

口服抗糖药 (如磺脲类、双胍类) 、胰岛素:由于潜在地降低胰岛素抵抗,本品可增强降糖药效果,具产生低血糖的风险 (尤其在治疗初期,应仔细监测血糖水平)

非甾体抗炎药物、止痛剂 (如消炎痛、乙酰水杨酸):可能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还可能增加肾功能损害和血清钾浓度升高的危险。

肝素:可能增加血清钾浓度

氯化钠: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作用和缓解心衰症状的效果。

乙醇:增强血压下降和乙醇的作用

【包装】

铝塑包装,7片/盒,14片/盒

【药物分类】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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