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人们生活中的理发店、健身房等商铺都会通过会员制的方式营销,那如果办理的会员卡还未消费完商铺倒闭停业了该怎么办呢?近日,王先生经某健身房营销人员推荐后办理了一张健身年卡。该公司称,此健身卡类别为6个月期健身卡,单价为999元,再预存100元可赠送健身卡延期6个月。在了解优惠内容后,王先生便在微信上向该公司销售人员支付100元,并通过支付宝向该公司转账999元,以上共计花费1099元。该公司向王先生出具收据,确认收到王先生6个月期健身费用999元,收据落款处加盖了该公司公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个月后该公司突然通知王先生,健身房内部调整暂时无法开课。王先生匆忙前去了解情况,发现该健身房已停业闭店。无奈之下,王先生将该公司诉至青秀区法院,要求其解除服务合同及返还健身费用988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在收取王先生健身费用后,从未向王先生提供相应的健身服务。现该公司已停业闭店,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案涉的服务合同应予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内容终止履行,王先生有权要求健身房向其退还相应的健身卡费用。根据王先生提供的银行支付凭证及收据,该公司应向王先生返还的健身费用为999元,对王先生主张中所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