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种子买卖合同合集 篇13

2024-07-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供方:

  需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

  种 类

  品种名称

  种子

  类别

  产地

  生产

  年月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一)对上表所列各批次种子,双方应共同扦封样品,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二)其他:

  第二条 农作物种子的检验、检疫及标签

  供方应严格按国家和省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执行GB/T3543《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一)种子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约定标准。

  (二)供方必须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种子标签、《植物检疫证书》。

  (三)需方收货后复检,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 天视为种子合格。

  (四)对种子质量等提出异议要求检验和鉴定的,由双方共同指定检验、鉴定单位,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单位)负担。

  第三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四条 包装要求及包装费负担

  第五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

  第六条 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第七条 交付定金数额、时间及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在执行政府指导价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种子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种子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供方应保证所供种子的类别、品种、数量、质量、产地、生产年月符合合同约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需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接收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保证按时支付货款;一方违约,应承担另一方实际损失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一)供方迟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

  %付给需方违约金;交货超过约定时间 日,按延误农时不能交货处理。

  (二)供方所供种子的种类、类别、品种、数量、质量、产地、生产年月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农作物种植收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需方经济损失;及时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未造成农作物种植收成损失,应赔偿需方购种子的货款、利息、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应按照未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 %付给需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他: 。

  需方违约责任

  (一)需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结算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付给供方违约金。

  (二)需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三)需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的,承担解除合同责任,并相应赔偿供方的经济损失。

  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

  种子标签、《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调运)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证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种子质量发生纠纷,需要进行技术质量鉴定的,由 (法定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章): 需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