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在热烈庆祝祖国六十华诞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学生高尚情操,根据工作安排,中学部决定开展“庆国庆”歌咏比赛活动。
二、参赛对象
初一、初二年级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6—30日
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由初一二级部自定,10月24日前报训导部统筹安排。
四、具体安排
1、各班自选一首爱国歌曲。
2、比赛按级部内抽签顺序进行。
3、比赛地点由各级部自定。
4、参赛班级是必须按级部规定进退场。
五、活动要求
①初一、二级部需召开班主任专题会议,布置落实此项工作。
②音乐老师要积极配合各班主任的工作。
③全体师生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④各班自选歌曲必须为爱国歌曲,具有思想性、艺术性。
⑤各班应设置指挥,可以根据歌曲需要设置领唱,指挥和领唱必须为本班的学生。
⑥歌唱形式和方法上鼓励创新,但主要思想表达方式必须为唱。
六、奖项设置
圣特班初一年级: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
圣特班初二年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3名
特招班初一年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特招班初二年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
七、评分标准
1、参赛人数10分。全班学生参加(生病、身体残疾以致不能参加的由级部批准后可以不参加)。
2、精神面貌10分(具有朝气,精神抖擞,积极活泼)。
3、演唱整体效果50分(声音洪亮、音色统一、演唱方式有一定变化和创新、节奏准确、表情丰富各占10分)。
4、歌曲内容符合要求10分。
5、队形编排10分(设计独特、新颖、创新)。
6、指挥5分(指挥得当、充满激情、动作优美、节奏把握比较准确)。
7、进退场5分(秩序井然、按要求进退场、纪律良好)。
8、附加分10分(班主任参加演唱或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