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党员:
你好!首先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即将踏入社会,走上新的岗位。为了你的党员组织关系能顺利地转移到新的党组织,不至于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即将离校时,请你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主动与就业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在确认对方单位党组织已同意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同时,问清楚对方单位党组织可在全国通转组织关系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1)对于在省内就业的,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县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2)对于在省外就业的,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代理开具的湘潭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省委、市委、县委等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部或省级的各种工委(如教育工委、企业工委、直属机关工委、国资委等)的组织部(处)。对于在铁路、部队、民航、金融等系统就业的,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厅(局、师)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政治)部门。
(二)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仔细检查一下姓名、男/女、预备/正式、单位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请持本院党组织的证明尽快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更正。如没有,请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名的时间)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去办理转接手续。不要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长期揣在身上,根据党章第九条规定,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如果是预备党员的,还可能造成无法按期转正的后果。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一律从学校转出(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除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以上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均为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
(四)为了方便预备党员按时转正,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入党志愿书”等相关入党材料,同时转入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
(五)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唯一凭证,一定由本人亲自携带,并请妥善保管。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3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毕业时所在学院党组织的证明,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超过三个月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党委组织部将不予办理。
(六)如果组织关系开出以后,因改派等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的,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经原所在的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织部退回原介绍信,方能重新办理。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拨打校党委组织部电话咨询:0731-58290006。
希望你在新的岗位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进取,用实际行动为党争光,为党旗添彩。
祝万事顺心,幸福平安!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