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发山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承平等、公平的原则,共同制定本合同,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双方充分了解协商后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负责的老湖镇石料厂的生产管理,包括生产环节的打眼,敲,挖,运,破碎,筛分,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协助放炮以及销售环节的仓下放料,接料,倒料和料厂发货装料。甲方将生产线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及附属设施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乙方有生产,管理自主权和承包收益权,甲方有权委派管理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下达生产任务和发货安排以及产品销售的全部环节。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5年,自甲方试生产成功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即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如果甲方提出变更承包形式时(大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解除。
三、甲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外所有关系的协调和与地方的一切稳定工作(包括①道路的建设②场地扩建③供药的审批④政府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⑤当地村民关系的协调等)、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派代表负责承担的人员管理,协调工作,并下达生产,供应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与处理。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
3、甲方安排会计、过磅人员统计每天销售情况,管理实施销售工作的各项事项,并准确计算成本利率和生产销售分配。
4、甲方选派培训安全员,共同对外联系爆破物品,所需费用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承包山林、土地的关系协调,费用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所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伙房、库房、油库等)的建设。生产设备、维修工具以及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生产车辆及机械由乙方负责。 7 、甲方负责甲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种费用开支,发生意外由甲方处理,费用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乙方聘用人员的管理,应当给所属人员购买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生产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生产的费用包括炸药、油料、水电费、维修费、耗材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的要求,聘用自己的管理人员及生产施工人员,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招聘人员严格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安检部门的指导检查。
6、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前期确定的两个打眼机,如需增加人员和其他机械,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工作中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准酒后上岗,更不准疲劳作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如发现违章,按规定处罚,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付,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范围开采,所采石料只能用于本山场使用,不准私自对外出售石料。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9、场内所有生产费用归乙方负责,工资及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住所。
五、设备的管理和交接
甲方将现有场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含生产需要增添的设备,以清单为准),机械车辆与生活设施移交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交还给甲方,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六、供应价格及计算付款方式
1、供应价格:包干价为11.5元/吨.包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承担的所有开支,其中炸药价格以2.76万元/吨(含政府费用,爆破公司费用)为基数,炸药涨价,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全年交付甲方承包费150万元,盈亏各自负责,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50万元给甲方,第4个月月底前交余款50万,以后每4个月一交,如乙方私自解除合同,承包费不退。
2、结算:按生产数量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派的石料过磅员出具的数据为准,每日统计、每15天结算一次。
3、付款方式:现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有任一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协议不成可向东平县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
3、甲方提供给乙方挖掘机一台(沃尔沃360),铲车一台(柳州50)。
4、乙方支付甲方油锤费用20万元整,按4个月分期支付给甲方,每月5万整。 八、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