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比赛顺利进行,现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立德树人,做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二、活动时间:20xx年11月8日
三、比赛地点:幼儿园会议室
四、参赛对象:
35岁以下(含35岁)的在职教师必须参加,35岁以上的教师自愿报名参加(自愿报名的老师,请在比赛前一个周向岳宝玉老师联系),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五、组织分工
为确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举行,现将有关人员职责任务进行分工如下。
组织策划:陈琼、程国慧、朱家湘、吴爱国岳宝玉。
方案制定:朱家湘岳宝玉。
评委(共七人):陈琼、程国慧、朱家湘、徐玉、安菊、另2名待定。
主持:殷莉。
统分:秦保萍。
摄影、摄像:吴爱国、杨芳。
后勤保障:李秀妹、陶平林、罗春。
场地布置、音响调控:肖刚、樊果。
安保:况文信。
证书制作:吴爱国。
六、活动要求:
1、演讲内容: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富有启发性,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题目自拟。
2、演讲过程:要求脱稿演讲,使用普通话。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为5—8分钟,不少于5分钟。(超时或时间太短均要酌情扣分)
3、演讲稿必须由自己撰写。稿件必须打印且上交电子文档(交稿联系人:徐玉)。
4、活动贵在参与。在规定参赛年龄范围内任何个人不得弃权或罢赛。
七、比赛程序
1、按抽签先后顺序进行比赛。时间:11月8日(周六)上午8:00—12:00
2、前两名胜出者将代表幼儿园参加全县师德演讲比赛。
八、评分标准
(采用10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每位选手的起评分为80分。)
(一)主题(30分)
1、主题鲜明,思想性强(15分)
2、联系实际,贴近工作和生活(9分)
3、层次清楚,逻辑性强(6分)
(二)语言表达(30分)
1、普通话标准(10分)
2、语言优美,准确简明(5分)
3、抑扬顿挫,铿锵有力(8分)
4、表达流畅,口齿清晰(7分)
(三)艺术表现(30分)
1、富有激情,感染力强(10分)
2、精神饱满,声情并貌(10分)
3、着装整洁得体,仪态端庄大方(5分)
4、肢体语言使用恰当(5分)
(四)演讲效果(10分)
1、演讲富有感染力,观众反应好(6分)
2、时间掌握好(4分)
九、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6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0元)。前三等奖均颁发荣誉证书。
十、其他事项
所有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比赛当天必须按时到岗,不再另行通知,无特殊事情不得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