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