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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小班组承包合同 篇5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在乙方已踏勘现场并充分理解施工图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就本工 水电 包工包料事宜,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工期:

  二、承包方式

  1、根据图纸显示的内容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自备一切水电施工用具;

  3、乙方负责水电一切运输费用(包括二次搬运);

  4、乙方负责自己承包范围内的一切税金;

  5、乙方承包水电的单价,按照业主和甲方的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得调整;

  6、甲方提供水泥、黄砂、水、电等材料。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不同须补充完善工作范围内容)

  1、本工程范围内全部结构混凝土墙。预留、开槽、安装、自备电焊机,手电钻、切割机、电线、灯具、空调洞,空调预留线,图纸所显示水电全部内容一切都在承包范围内,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不按规范做,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双方约定从合同价款中拿出3%作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配合等考核费用做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配合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工程延期或业主罚款和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结算办法

  1、承包价格:既为合同内水电总价 。上述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该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各种涨价风险、窝工费、不可预见费、税金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一切费用。

  2、合同总价 元。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按实结算,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费用超过总合同价款由乙方根据合同进行结算,甲方按乙方决算价格收取 %做为管理费。

  双方约定从合同价款中拿出3% 作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配合等考核费用。如果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配合达不到合同要求,则扣除上表中相关单价,扣减本考核费用并不影响在乙方发生工期延期、质量事故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结算程序:

  (1)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决算书,由甲方负责报审,乙方负责决算审核的配合工作,审定后根据审核价格开具付款书。

  (2)项目部初审,项目负责人签字;

  (3)公司经营部复审,填写工程款结算单;

  (4)主管领导签字生效;

  (5)工程款结算单送交财务部。

  注:无材料领用单的按甲方实购量视为全部领用,无退库单的按领用单数量视为全部领用,按此进行限额领料核算;无质量鉴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的扣除该项价格。

  五、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工程每月按1000元/人﹒月支付生活费,工程款年底付至已完工程的90%。

  2、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减少付款数额。

  六、材料的供应和管理

  1、乙方所有材料均为自购,但是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2、限额用料:

  (1)材料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材料多余可以退库,不能使用的按废料回收不计入退库数量。 甲方应提供的材料 等甲供材料到场后,供货数量由乙方负责人(或代表)同甲方人员一起验收并签字。对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拒绝领用,不得用于本工程,一经使用的材料视为合格,乙方对此负责。

  七、工程质量

  1、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100%标准。

  2、乙方必须配有专职质量员 ,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专职质量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分项验收工程: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元。

  4、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认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5、各施工班组在各工序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交底,熟悉图纸和掌握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图纸服从强标,因图纸没有明确,而强标规定的所造成返工现象的,由班组自行承担,具备了解施工方法和步骤后再下手操作对质量好坏实行奖优罚劣,对完成质量较好的职工班组,项目部给予适当奖励;对于质量不合格自行返工处理外,还要赔偿返工造成浪费的材料费并给予适当罚款,以示警告,其损失数额由现场管理人员估测,填写罚款单签字认可,随借支扣除。

  6、乙方应认真贯彻和实施《班组长质量职责》和《操作工质量职责》。

  八、施工工期

  1、乙方承诺: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配合和满足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对甲方作出的工期计划调整无条件响应,按甲方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接受甲方及监理对进度的督促、检查。

  2、在农忙及节假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的时间安排,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若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则每延迟一天罚款 元,在支付乙方的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3、对于未按月计划与旬计划完成生产任务计划的(包括安全方面、质量方面),将扣除上月借支款的10%作为罚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1、进场前的所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身份证,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寸同底照片4张和外出务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地);(对不执行或延期执行的扣当月10%-20%的工程款)。

  2、必须经项目部进行三级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办理胸卡,方可上岗。

  3、进场后必须遵守建筑行业有关规定,劳动纪律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同时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不准上岗作业。违者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退场。若发现未戴好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次,未按要求正确佩戴每人罚款10元/次,若未戴胸卡进入施工现场,除责令佩戴好,并处于每人罚款20元/次。

  4、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5、除因安全外设施防护不到位,脚手架、井架、塔机不牢固倒塌等原因外,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杜绝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缆、电线等;不准随意移动或破坏电器设备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若发现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除没收外并处于50-200元罚款。

  7、所有作业人员在现场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者给予100-1000元罚款(如打架闹事、酒后上岗、不戴安全帽、不佩戴胸卡、光身和穿拖鞋等等),严禁内脚手架与外脚手架相连,严禁私拆安全设施,特别是影响作业的脚手架连墙件等,必须向安全员汇报,由安全员处理,否则将给予以重罚。

  8、对于现场双方打架闹事的班组人员、参与谋划、帮手一律处1000-5000元罚款,对造成的人员伤、残、亡均由班组长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提倡抓生产、讲安全,提高每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到发现有违章、有隐患现象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均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对举报者给予1000元/次奖励,项目部开会时班组长必须参加,否则罚款1000元/次。

  10、乙方人员如因违章造成安全事故,一次性处理费用五万元一下由乙方负责,一次性事故处理超过五万元,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十、现场管理及保证措施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遵守本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积极配合其他班组工作,相互协调,搞好团结,维护甲方利益和做好产品保护等工作。

  2、班组长应经常召开会议,提高每位职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要求职工爱惜工地所用物资(如一块砖、一根铁钉、一节木料、一滴水);做到小材大用、劣材优用、废物利用,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

  3、严禁偷盗和浪费现象,若被发现以一罚百(按实物实价取基数),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填写罚款单,从该人所在班组的借支款中扣除,当月兑现。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故退场必须提前一个月上报项目部,并按总工程量的70%付款;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包括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来现场检查的指导人员)管理,导致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或不能按期完成旬生产计划的班组,经教育无效,则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要任何赔偿。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当地民间风俗。严禁违章乱纪、喝酒行凶、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罚款。情节恶劣或触犯法律等刑事行为,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机械、工具和管理:

  本工程采用大、中型机械甲方提供,小型工具实行班组自备使用的方法。主要机械:塔吊、吊篮等由甲方指定专业人士操作,乙方任何人不得随便开启施工,否则造成机械的故障或安全事故等后果,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文明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乙方在人员配备时如使用女工(外地)必须持有婚育证明或当地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工地上禁止使用童工、老、弱、病、残、孕、聋哑、智障等人员,凡有此类人员进场必须辞退。

  3.)乙方在进场后,班组长要自行管理好自己的工人,所有人员不准在工地随意大小便,一经发现责令其改正,承担整栋楼的大小便卫生清理,直到举报下一人为止且罚款50-500元的罚款。

  4.)本工程职工宿舍采用定型铁床,每一人一张床,如发生损坏,均由负责人所在班组按原价赔偿。

  5.)活动房屋门窗、淋浴间、娱乐室等零星器具、生活器具等公共设施,若发现损坏,均由负责人所在班组按原件赔偿。

  6.)乙方宿舍区域门前三包和宿舍要求每天安排专人值日,保障寝室的卫生整洁、通风、如发现寝室卫生差,又脏又乱。除勒令其整改外,还要进行50-100元的罚款。

  7.)乙方工人就餐的剩饭必须在指定桶内倾倒,不得随意乱扔,违者罚款30-50元的罚款。

  8.)对食堂食物卫生及其他方面有意见者,必须向项目部反映,不准随意刁难工作人员,而影响正常工作,若有违者,按合同条款处理。

  十二、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保持班组人员的稳定,不可随意变更已登记注册的务工人员,人员流动不得超过10%,“两收”季节往返人员应加强控制管理,确保施工生产顺利。

  2.乙方职员必须维护自身权利和企业形象,项目部采取封闭式作业施工,所有人员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在值班室处登记,并注明外出原因,否则发生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项目部下发的班组安全日记,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交安全员审查,对不能按期上交的班组,在借支前安全员有权不予签字认可。

  4.若有民工投诉的责任班组,造成社会影响,项目部责令投诉者所在班组除应承担的费用外,另处5000-10000元罚款。

  5.乙方每个月生活费及工程款(工人工资)必须由施工员、安全员和现场负责人共同签字才可通过会计拿钱;其中工程款(工人工资)必须要每个工人签字及按手印。

  6.现场所下达计划和签订的任务单与工程量结算单一并进入工程结算。

  7.所有工作量必须按图施工,包括变更或以后变更(不另计费用)。

  8.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去做,不得擅自主张。

  9.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参加由项目部组织对该项工序进行的质量综合评定,如达不到现行质量验收规定规定的质量要求,视情况严重程度,甲方有权按照每施工段500-1000元不等罚款。

  10.冬季施工要求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安排进度,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安全验收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十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乙方不能满足要求时,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按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和设备。

  (3)负责将用水、用电送到工地合理的施工地点。

  (4)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与配合单位的关系,协调各施工班组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及时做好对下属施工人员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2) 乙方对工程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卫生、治安等负全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

  (3)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4)乙方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严格执行协调会的有关要求,并立即组织实施。缺席按200元/次予以罚款。

  (5)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按班组人员编制工资结算单,并有每人工资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报送甲方财务部门,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

  (6)乙方必须按持证上岗配备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好进场施工的有关手续:包括劳务证、暂住证等等,费用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费用乙方自理。

  (7)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在安装使用前进行验证,并对安装、使用、维护、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工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所有损失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全额没收保证金。

  2、乙方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一次性扣考核费用的30%,在此基础上每拖延一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范围内部分工程未施工的,乙方同意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

  4、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并全额没收保证金:

  (1)乙方人员、材料、机械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

  (2)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较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或一再整改无效的;

  (3)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者的;

  (4)在施工过程中所属施工人员冲击甲方、业主或政府办公场所,阻扰上述机构的正常工作。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十五、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项目部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详附件)。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有同样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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