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生产者和经营者作出如下承诺: 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城实守信,不搞欺诈作假行为;
三、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四、若出现违法行为,愿意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农产品生产者承诺
一、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农产品采收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建立完整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
三、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农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蔬菜、水果采收时注意农药安全间隔期,保证上市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不超标。
四、一定健全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五、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水果产品质量承诺书】
六、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承诺
一、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二、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三、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业投入品;
四、向购买者介绍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知识;
五、承担由自身销售的农业投入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存县农业局;一份承诺本人留存)
承诺人: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