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单位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得在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承担社会责任。
二、制定我店的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有与经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和储存场所,严格将出售的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分开,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三、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健康证明,不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核对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食品进货检验记录真实,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储存食品,定期检查食品库存,及时清洗,不得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经自检或行政部门宣布不合格的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并记录停业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七、经营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标签、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进行销售;对于销售和进口到预包装食品中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说明,标明食品的原产地和国内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八、销售和储存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销售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使用无毒、清洁的销售工具。
店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对我单位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无害,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接受陕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