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二:房屋面积
对于二手房,面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可以跟卖方协商,要么降低房价,要么就是卖方没有履行合同。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允许误差范围,一旦发生问题,无论误差超过或减少多少,法院可能判决购房者败诉,采取多退少补的方法进行结算。比如:最后的实测面积比原来的初步测量面积一下子多出了20平米,如果你的合同里没有约定只能误差小于10平米,你也只能自己吃亏了。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三:房屋质量问题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四:违约条款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有些中介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
因此在与卖方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五:物业管理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同时应对照物业消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六: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陷阱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七: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还有假房产证、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
另外,也有骗子伪造户主身份,然后以各种理由骗取购房者信任,将本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卖掉,拿到购房款后跑掉。购房者要认真审查“二手房”转让人的主体资格,确定房屋转让人是否是该房屋的产权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八:中介合同陷阱
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成交的,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好提取中介费,部分不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不应只注重房屋本身的价格,还要设定条款就中介的责任和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一旦中介、出卖人违约,买方可依据此来维护权益,要求赔偿。二手房买卖双方还要查看费用清单,如二手房买卖当中牵涉到中介公司的佣金和手续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