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是学生的启蒙教育,作为幼儿教师,责任重大,在这次教师研修工作中,我有几点心得如下:
观念是教师的灵魂,它直接影响着教师的教育行为,进而影响着幼儿的学习和长远发展。
1、儿童是独立存在的人。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儿童的人格和基本需求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满足。
儿童和成人一样,是享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们的需求应受到尊重并得到满足。儿童的人权就是生存和发展。因此教师与幼儿交往时的态度、方式都应让幼儿感到安全、没有压力、受重视,让孩子感受到教师的爱和尊重。在幼儿园教师必须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幼儿园工作的出发点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比如:教师与幼儿对话时,微笑着俯下身来,目光与幼儿平视,他们会从教师的眼神、表情、话语和行为中,感到安全,感受和体验到爱和尊重,老师很可亲,从而受到鼓励得到满足。)
2、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是长大后独立生存的人。
儿童一生下来是一个有生命力、生长力,能够分辨与取舍外界刺激,具有学习能力的积极个体,是一个对环境的主动探索者。“幼稚时期(从出生到七岁)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个时期,它将决定儿童的人格和性格;人一生的习惯、知识技能、言语、思想、态度和情绪都要在此时期打下基础。这个时期是发展智能、学习言语最快时期,是道德习惯养成最易时期”(即最佳期)。儿童主动学习是与生俱来,孩子来自于不同家庭,生活环境不同,他们原有认知结构和经验水平是不同的,同样的事物或现象对不同的孩子来说会有不同的意义。教师要把孩子看做主动学习者,允许他们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来学习,教师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兴趣,在活动中成为孩子的一个玩伴,跟他们一起玩,观察他们,发现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的实现幼儿的兴趣,满足他们的需求,进一步获得经验,提高原有水平。让我们从习惯于“教孩子学习”、让孩子的“学”适应教师的“教”的传统模式中走出来,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孩子,创设适应孩子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各种能力,丰富他们的内心世界。
3、儿童是在成长过程中的人,他们有独特认知特点
幼儿的认知特点不同于学龄儿童,更不同于成人。最突出的特点是:
直接兴趣性:幼儿对事物的认识受兴趣的直接影响,他们感兴趣的事物学起来积极主动性高,而不感兴趣的东西就不愿学。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调动人们学习积极性的内动力,因此教师要把所教的东西变成幼儿的需要,使他们感兴趣,调动他们探究和学习欲望。(让孩子知道节约用水,老师讲中国有许多地方每水喝……可不是我们孩子经历的,没有生活经验,那教师就要设计活动情节,小水滴在哭,他找不到妈妈啦……,或水管哭啦,让孩子把水管的眼泪收起来,看是什么效果,哭了一夜的水管泪水集满一盆,怎么办?用它洗毛巾、擦地、修水管等。)
直接经验性: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事物的认识是感性的、具体的、形象的,思维常常需要动作的帮助。他们认识事物必须以事物和材料为中介进行,因此需要教师根据他们的需求,站在幼儿的角度看问题,创设适宜幼儿的环境提供丰富的材料,让幼儿通过操作来学习,并接纳幼儿的看法、观点和认知水平,哪怕是错误的也要接受,但此时需要教师给予正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