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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道综合整治公司实施方案 篇6

2024-07-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有效加强我县河道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方毅任组长,县委、副县长金晚球,县委、县委办主任刘昆怀,副县长彭茂华、何同国,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朱甲云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电力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公安局、魏家桥镇、牛马司镇、佘田桥镇、水东江镇、灵官殿镇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合执法组、航运治理组、河道治理组、综合开发组。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河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强化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

  (二)严格控制河道采沙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沙,严禁乱采滥挖。

  (三)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数量”的要求,科学界定采沙范围,依法从严审批发放采沙许可证。

  (四)加强河道采沙监管,整顿采沙秩序,分河段筹备成立沙石公司,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五)在紧邻居民生活区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沙坑的河段设立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

  (六)加强汛期安全管理,杜绝汛期发生采沙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七)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并配齐设备设施。

  三、工作步骤

  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3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日—20xx年12月12日)

  1.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和在县内各新闻媒体发布相关资讯,倡导全社会关注、参与河道综合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沿河的魏家桥、牛马司、佘田桥、水东江、灵官殿五个镇要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集中安排力量,在20xx年12月12日前将本辖区河道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3日—20xx年12月31日)

  1.集中力量,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依法取缔魏家桥镇张家渡口旁的非法采沙场。

  2.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0日)

  1.对河道治理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果予以验收。

  2.成立沙石公司,规范沙石资源开采秩序。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县政府办主任罗小阳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尹新华、王滇初、赵德安和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负责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

  2.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

  4.搞好上下级衔接联络工作。

  5.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督促指导各沿河乡镇开展河道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联合执法组

  县政府办副主任赵德安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尹新华、县水务局局长尹贵陶、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卫初、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军、运管局局长戴志臻、电力局局长彭劲松、公安局副局长杨智成、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拟定行动具体方案,交领导小组审定。

  2.在下发相关通告后做好业主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相关设备设施。

  3.组织现场执法,确保整治到位。

  4.严厉打击阻扰执法等恶劣行为。

  (三)航运治理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军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加强航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强化航道管理,及时清除航道障碍,确保航道畅通。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客渡船只和码头的修缮和改造。

  3.搞好水上交通和作业船只的检测,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所有船只,配齐设备设施。

  4.在紧邻居民生活区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的沙坑围内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防护装置。

  5.负责航道治理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落实安监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章程,办理相关安全监督手续。

  7.界定航道航线。

  (四)河道治理组

  县水务局局长尹贵陶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按照开发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各乡镇做好河道管理综合利用规划;

  2.加强汛期安全管理,洪水期禁止河道一切生产作业。

  3.划定好禁采区,规定禁采期。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组织河道治理的护坡护岸、堤防维护等工程措施的实施。

  5.起草有关文件。

  6.加强对河道采沙及沙石公司的监管,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其及时处理尾沙堆。

  7.负责河道治理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五)综合开发组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卫初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指导沿河各乡镇搞好河道沙石资源储量的调查,编制沙石资源合理开采布局和规划。

  2.根据沙石资源储量调查结果,合理划分采沙区域,科学评估区域价格,规定开采期限。

  3.报请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制定资源有偿有序出让办法。

  4.协助乡镇组织沙石开采权公开竞拍,实现资源有偿出让。

  5.制定资源有偿出让收益分配方案,制定税费征收办法。

  6.督促指导乡镇组建沙石公司,核定采沙船只、河沙码头,规范沙石的生产和销售,维护沙石市场秩序。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集体会审后,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整治到位。各沿河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不得推诿,不得徇私枉法。

  (二)服从安排,确保人员到位。所有抽调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服从领导小组的调配和指挥。

  (三)加强协调,确保全面推进。各沿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反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要严格执法,对阻扰执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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