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协议期限:
乙方负责学校的饮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供餐;
2、负责全校餐饮行业承包租赁户的管理。
二、服务标准:
(一)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10种以上:稀食8种以上:小菜8种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10种;
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0.8元/份):
5个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档菜(1.5元,~2元/份):
30个以上(占菜品的
60%) (3)高档菜:15个以上(占菜品的30%)
3、晚餐:主食不少于10种;
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0.8元/份):
5个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档菜(1.5元~2元/份):
30个以上(占菜品的
60%) (3)高档菜:15个以上(占菜品的30%)
(二)、卫生标准:
l、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饮食管理安全卫生制度,随时检查落实餐饮卫生制度,杜绝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把“四关―进货关、加工关、卫生关、出售关”;
3、协同口岸检疫局、卫生防疫站对餐饮的监督检查;
4、办理好每年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人员。
(三)、价格标准:
1、租赁食堂按市场价;
2、校办食堂由成本和赢利两部分组成。
其中,赢利在当月应控制在2%以内,全年盈亏持平:成本由下表比例构成:
成本构成:
原材料费63.2%炊具设备(大型设备除外)、维修费5%
煤气费5%卫生、防疫费1%
水电费9.3%劳保办公费1%
人头费10.5%管理费5%
三、经费:自收自养。
四、违约责任:
1、未达到供餐标准每次罚款200元;
2、未达到卫生标准每次每处罚款200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后果,除赔偿损失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价格检查一般按月检查,未达到价格标准,除没收超标所得外罚款500―1000元。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