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培训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对名农民工进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培训的专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教材及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3、参加(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学员,培训后基本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费用
培训合格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实际考试合格人数支付培训补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委托培训学员的花名册以及相关资料。
3、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搞好培训的管理、考核和有关协调工作。
4、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取消不遵守培训制度的学员的培训资格。
5、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教学场地。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
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
2、乙方根据教学大纲(计划)和甲方要求以及学员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教学培训和实践操作,完成培训任务;
3、乙方负责组织学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4、乙方应制定规范的培训和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全面的管理;
5、乙方对学员在培训期间实行签到制,对连续三次无故缺勤和不履行请消假制度的学员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6、乙方负责对培训后未合格学员进行重新培训。
五、其他
培训后甲方协助乙方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等培训证书;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