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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工作实施方案 篇18

2024-07-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为有效控制大新县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桂卫疾控〔20xx〕92号)和《大新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__—20xx年)》(新卫疾控〔20__〕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例、治疗一例、关爱一例、消除传染源,控制疾病传播,减少麻风病畸残”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努力消除麻风病危害。

  二、工作目标

  (一)麻风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二)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三)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五)到20xx年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75%,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六)皮肤科及神经科等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八)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三、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雷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皮肤性病防治站,办公室主任由赵万宁站长兼任。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消除社会歧视。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主旨,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对麻风病的认识。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消除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与歧视,为病人主动就医,配合治疗,尽快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技术水平。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在诊疗过程中及时发现、提供麻风病可疑线索。

  (三)开展麻风病疫源地调查等多种形式,争取早期发现病人。

  1.疫点调查:按10年内活动的谭卜屯等20个疫源地调查。实检人数占应检人数的90%以上。

  2.线索调查:充分发动乡医、村医、村干、教师和群众堤供的麻风病可疑线索。计划对榄圩、宝圩、雷平等部份乡镇的自然村屯作线索调查:初查由乡村医生完成,皮防站负责复查。

  3.密切接触者调查:开展对近10年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检查率95%以上。

  4.愈后监测:对近10年来治愈的麻风病康复者共25例,实施临床监测和细菌监测。

  5.门诊筛查:强化门诊筛查和检测,对疑似病例做好鉴别、筛查,杜绝漏诊。

  (四)乡(镇)卫生院及麻风病防治兼职医生职责。

  1.掌握本辖区麻风流行及防治工作情况(有档案材料)。

  2.负责本辖区麻风病人的管理及家属体检(每年一次),了解病人分布情况。

  3.协助和配合县皮防站专业医生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

  4.发现麻风病人及时上报县皮防站。

  5.负责指导和监督乡村医生开展麻防工作。

  6.承担本辖区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职责。

  1.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每季度对本村巡视一次,每年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线索调查,收集可疑线索,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的专管医生。

  3.发现患者出现麻风反应和毒性反应时,应作出相应处理,并在12小时内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

  五、加强对现症病人的规范治疗和管理

  (一)对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并及时给予规范的治疗。

  (二)预防和救治残疾病人。加强对现症病人的神经功能和麻风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神经炎等各种不良反应,防止新的畸残发生。

  (三)对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及时给予判愈。

  (四)资料管理,认真做好麻风防治数据,统计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图表上墙更新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认真做好麻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六、经费来源

  每年中央和自治区划拨的重点(传染病)疾病防治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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