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课任老师为副组长,学生干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二、活动时间
大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时间
三、活动场地
学校根据本校条件,按年级、班级、学生人数多少,安排活动时间,划分活动地点(或区域)。
四、每日必练项目
①小学组:跳绳
初中组:跳绳、立定跳远。
②运动量:
一、二年级每天跳绳300次以上。
三、四年级每天跳绳400次以上。
五、六年级每天跳绳500次以上。
初一年级每天跳绳600次以上或立定跳远6次以上。
初二年级每天跳绳700次以上或立定跳远9次以上。
初三年级每天跳绳800次以上或立定跳远12次以上。
五、自选练习项目
必练项目练完以后,各校根据训练情况,可自选下列项目练习。
小学组:踢毽子、25米×4折返跑、投沙包等
初中组:25米×4折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六、活动要求(办法)
1、班主任具体组织班级活动,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小组长具体负责落实。
2、每个班级根据学生数多少,分成若干组(每组不超过10人),每组推选一名小组长,具体负责,落实登记(详见附表)。
3、全市每一位中小学生必备一根跳绳,初级中学务必画出若干立定跳远场地。
4、每个小组负责落实登记任务的学生,可以轮换进行(一人登记一天)。
5、如果学校场地不足,先安排当天没有上体育课班级进行活动,再安排其它班级进行活动。
6、要保障每个学生每天都能按要求完成训练任务,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如事假、病假、女生例假、天气情况等原因)。
7、初级中学学生可以周一、周三、周五练习立定跳远;周二、周四练习跳绳。
七、安全措施
1、有先天性心脏疾病或残疾的学生,不要求参加活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活动或休息。
2、运动量及运动强度应循序渐进,从小到大,合理按排。
3、学校必须配有一名能处理突发事件的校医人员,没有校医的学校,可由本辖区(村)卫生所人员兼职。
4、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定要求学生进行放松练习,以便能更好地恢复体能。
5、各校在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八、考核评比
1、为了能使活动长期有效地开展落实下去,市局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各校活动开展的情况。
2、对活动思想认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校长,市局将视情况对学校进行全市通报、对校长进行批评、约谈直至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3、每学期各学校必须分年级组织一次跳绳和立定跳远(初中组)比赛,并将比赛结果上报教育股。
4、市局每年组织一次全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活动,以检验学生的身体素质和锻炼效果,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