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调整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庐综治〔20xx〕10号)的通知要求,我委挂钩联系镇村。为充分发挥我委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现制定我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意义;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平安镇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小组,组长由经信委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同志担任,委属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卢宗成担任联络员,做好与县综治委和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及时了解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联系,帮助、协调解决联系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具体问题。
(三)指导联系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原因查找、整改整治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帮助当地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四)总结联系点工作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工作创新。向县综治委汇报联系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联系点发生重大治安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和督促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与联系点加强交流,共同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针对联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事件,与联系点进行研究协商,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三)不定期举行座谈会,总结阶段性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综治管理水平。
(四)向联系点传达平安创建的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在工作检查、联合办公等活动中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政策宣传,帮助联系点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化解矛盾,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五)及时向县综治委做好挂点联系情况的汇报工作,建立联系点工作档案,做到下情上达。
五、工作要求
县综治联系点工作组及联系点具体联系人,要不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一)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工作指导,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每年年底向县综治委书面汇报开展联系点工作和相互联系情况。
(二)到联系点调研,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