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问答1
问答101
问答201
问答301
问答401
问答501
问答601
问答701
问答801
问答901
问答1001
问答1101
问答1201
问答1301
问答1401
问答1501
问答1601
问答1701
问答1801
问答1901
懂视1
懂视101
懂视201
懂视301
懂视401
懂视501
懂视601
懂视701
懂视801
懂视901
懂视1001
懂视1101
懂视1201
懂视1301
懂视1401
懂视1501
懂视1601
懂视1701
懂视1801
懂视1901
文库1
文库101
文库201
文库301
文库401
文库501
文库601
文库701
文库801
文库901
文库1001
文库1101
文库1201
文库1301
文库1401
文库1501
文库1601
文库1701
文库1801
文库1901
分类文章1
分类文章101
分类文章201
分类文章301
分类文章401
分类文章501
分类文章601
分类文章701
分类文章801
分类文章901
分类文章1001
分类文章1101
分类文章1201
分类文章1301
分类文章1401
分类文章1501
分类文章1601
分类文章1701
分类文章1801
分类文章1901
个人技术集锦
全部栏目
返回首页
操作系统
后端开发
数据库
前端开发
移动端开发
首页
操作系统
后端开发
数据库
前端开发
移动端开发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海南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
2024-08-2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
1、对户籍不在海南,及未在琼申请取得居住证的和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个人,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阶段,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限制,可以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2、对于注册地在海南的单位,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时,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限制,可以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仍依照《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
法律依据
:
《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一)本省户籍人员;(二)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四)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五)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