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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24-08-2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
网安部门管辖七种刑事犯罪。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5条)。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5条第2款,《修正案(七)》第9条第1款)。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刑法》第285条第3款,《修正案(七)》第9条第2款)。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6条)。5、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刑法》第286条之一,《修正案(九)》第28条)。6、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刑法》第287条之一,《修正案(九)》第29条)。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刑法》第287条之二,《修正案(九)》第29条)

法律依据
《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5条)。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5条第2款,《修正案(七)》第9条第1款)。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刑法》第285条第3款,《修正案(七)》第9条第2款)。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6条)。5、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刑法》第286条之一,《修正案(九)》第28条)。6、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刑法》第287条之一,《修正案(九)》第29条)。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刑法》第287条之二,《修正案(九)》第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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