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撤销房产赠与,需要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符合下列条件:1、被赠送的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2、被赠送的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3、被赠送的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4、被赠送的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的约定义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赠与的房屋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赠与人在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或者在受赠人具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