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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产权置换房交易登记流程?

2024-11-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1种观点: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双方以自有的房屋相互换而办理房屋产权交换手续,应在行为成立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备注:房改房互换应提供原售房单位证明;私有房产互换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知识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二、不可售公房的交换程序有哪些不可售公房差价交换使用时,各方承租人应填写《上海市不可售公有住房换购申请书》,并向出租人征询,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互换使用各方承租人应签订由市房地局统一制定的《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双方应在《交换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交换价格高的公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公房互换使用的审核手续:1、《申请书》;2、《交换合同》;3、《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4、当事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如实申报公房互换使用的成本价格。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开具《审核表》。当事人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起7日内,持《审核表》、《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材料,分别向对方出租人办理公房租赁户名变更或保留承租权手续。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手续。变更租赁户名的,换发《租用公房凭证》,保留承租权的,开具保留承租权的证明。三、离婚后房子如何更名1.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2.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5)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所有权互换要在房管局进行不动产变更手续,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发生互换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10条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决定。

第3种观点: 房屋产权互换怎么办理?我与父亲的住房均在庙堡顶小区,两套房屋均为各自的唯一生活住房,面积相当,属于拆迁还房,底接房,办理的房产证为划转性质。当时双方换房装修居住,现需要交换房屋产权,请问如何办理?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涉及哪些税费?房屋产权互换办理材料、流程一、产权互换所需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6)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二、产权互换流程1.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3.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的规定,持以上相关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办理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等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房屋产权互换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你与你的父亲目前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的规定,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6号)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出让收益。房屋产权互换税费是多少?经咨询区地税局服务窗口,产权交换需缴纳所涉及的税费为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个人所得税按房屋评估金额的1%的标准双方各自缴纳;契税按双方房屋评估金额差价的3%由评估价格少的一方缴纳。

第1种观点: 办理房屋置换,主要有下列六个基本程序:(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也就是房屋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一家真正的置换公司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进行置换交易:大量的买卖双方信息;利用网络化计算机技术处理信息;完善、正规的交易操作流程。(四)签订合同:房屋委托后,由置换公司专门人员推荐房源或者寻找下家并陪同实地看房,直到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五)办理手续:在房屋置换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委托确认书后,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六)交割物业:交割验收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室内物件搬空,水、电、煤、通讯费用等全部结清。二、购买无产权证房屋的风险因无产权证房屋缺乏证实房屋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所以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具体来说,购买房产权证房屋主要存在以下风险:(一)无产权证房屋难以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难以如愿行使买卖、抵押、出租和入股等权利,难以物尽其用,买受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产权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三)如果无产权证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当然,无产权证房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应当得到相应保护。即使无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除法定机关外,任何人不得侵占、毁损或拆除,否则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四)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行使房屋权利与邻人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相邻关系的规定,接受限制和扩张权利。(五)当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出现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无产权证房屋的危险性就更加体现得十分明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所有权互换要在房管局进行不动产变更手续,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发生互换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10条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决定。

第3种观点: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双方以自有的房屋相互换而办理房屋产权交换手续,应在行为成立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备注:房改房互换应提供原售房单位证明;私有房产互换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知识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二、不可售公房的交换程序有哪些不可售公房差价交换使用时,各方承租人应填写《上海市不可售公有住房换购申请书》,并向出租人征询,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互换使用各方承租人应签订由市房地局统一制定的《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双方应在《交换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交换价格高的公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公房互换使用的审核手续:1、《申请书》;2、《交换合同》;3、《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4、当事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如实申报公房互换使用的成本价格。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开具《审核表》。当事人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起7日内,持《审核表》、《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材料,分别向对方出租人办理公房租赁户名变更或保留承租权手续。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手续。变更租赁户名的,换发《租用公房凭证》,保留承租权的,开具保留承租权的证明。三、离婚后房子如何更名1.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2.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5)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产权置换房交易登记条件为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置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置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产权置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2种观点: 房屋的置换也就是由一套房更换为另一套房,房屋置换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需要进行置换登记,办理置换登记手续,2、需要进行价格评估,3、是委托相应的公司进行置换,4、是签订合同,5、是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说进行产权的变更,完成房屋交割,物业交割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签订的置换协议等合同,尽量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把关,注意防范在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如果出现纠纷,那么要保证有证可循。置换房是二级住房交易市场中的一种交易方式,交易过程中需同时进行买卖行为,一次房屋置换服务等于两次交易,就是将购房者原先的住房卖出,同时再购买一套符合自身需求的住房,因此置换房屋时,要求购房者原先的住房已有下家接受,同时购房者已看中另一套住房。置换房屋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购买房子和出售房子的时候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而且还可以轻松实现以小换大的愿望,让一家人的居住生活得到很大的改善。置换房屋的交易流程:首先要在当地找一家置换公司,然后在置换公司填写自家房屋出售的登记表格和购房的需求表格,接着等待置换公司上门勘察一下房屋的具体状况,并且做一个大概的评估报告,之后跟置换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和购买协议书,遇到合适的买方和卖方以后可以缴纳相关的定金,并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置换需要哪些手续?1、 置换登记凡需办理房屋置换登记手续的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置换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2、 价格评估凡置换的房屋须作价格评估,评估中的初评,必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的认真计算,进行复评,得出需置换房屋得评估价格;3、 置换委托凡确定置换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物业评估价格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并支付一定的咨询费;4、 签订合同房屋置换委托后,由置换公司的专人具体负责为居民服务,推荐房源或寻找下家,陪同实地看房,直至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确定房屋置换委托人和房屋置换公司的权利及义务;5、 办理手续房屋置换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房屋置换公司代办;6、 物业交割委托置换的房屋交付下家使用或由置换公司保存时,新置换的房屋在交割验收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二是室内物件搬空;三是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全部结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2.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3.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4.登记中心进行审核;5.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6.核发证书。【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产权互换所需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6)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二、产权互换流程1.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3.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的规定,持以上相关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规定 因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等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的置换也就是由一套房更换为另一套房,房屋置换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1步需要进行置换登记,办理置换登记手续,第2步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第3步是委托相应的公司进行置换,第4步是签订合同,第5步是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说进行产权的变更,完成房屋交割,物业交割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签订的置换协议等合同,尽量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把关,注意防范在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如果出现纠纷,那么要保证有证可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1、怎么办理房产互换?(1)需提交材料:A、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B、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C、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D、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2)办事程序:A、互换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B、互换双方持填写后的兑换申请审批书及其它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C、工作人员内部作业。D、到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E、领取房屋所有权证。2、什么是房产互换?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3、房产互换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换必须由国家经营出租单位同意办理。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房屋所有权变更一方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到房地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常纳税,使用权不折抵价格。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按照我国管理法规,交换产权房屋如经评估审定,价格相等则免交契税。如若交换产权房屋双方价值不等,根据国家有关契税条例,交换双方房屋价值差额,即价值高房屋价格减去价值低房屋价格,应该上交契税及其他有关税收。房地产互换不是简单的户权人或使用人名字的互换,只有掌握了有关法规,才利于互换双方的谈判,使双方能够真正按需各得其房。4、哪些房屋可以进行互换?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的房屋主要有: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5、哪些房屋不能进行互换?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6、去哪里办理房产互换?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所有权互换要在房管局进行不动产变更手续,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发生互换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10条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决定。

第3种观点: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双方以自有的房屋相互换而办理房屋产权交换手续,应在行为成立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备注:房改房互换应提供原售房单位证明;私有房产互换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知识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二、不可售公房的交换程序有哪些不可售公房差价交换使用时,各方承租人应填写《上海市不可售公有住房换购申请书》,并向出租人征询,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互换使用各方承租人应签订由市房地局统一制定的《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双方应在《交换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交换价格高的公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公房互换使用的审核手续:1、《申请书》;2、《交换合同》;3、《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4、当事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如实申报公房互换使用的成本价格。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开具《审核表》。当事人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起7日内,持《审核表》、《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材料,分别向对方出租人办理公房租赁户名变更或保留承租权手续。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手续。变更租赁户名的,换发《租用公房凭证》,保留承租权的,开具保留承租权的证明。三、离婚后房子如何更名1.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2.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5)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2.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3.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4.登记中心进行审核;5.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6.核发证书。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2种观点: 房屋置换需要的手续是:实地详细勘察进行价格评估;委托置换公司,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选房看房,携带房屋的有效证件、业主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签订房屋置换合同;支付房款定金和代理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2.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3.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4.登记中心进行审核;5.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6.核发证书。【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1种观点: 1、怎么办理房产互换?(1)需提交材料:A、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B、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C、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D、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2)办事程序:A、互换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B、互换双方持填写后的兑换申请审批书及其它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C、工作人员内部作业。D、到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E、领取房屋所有权证。2、什么是房产互换?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3、房产互换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换必须由国家经营出租单位同意办理。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房屋所有权变更一方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到房地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常纳税,使用权不折抵价格。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按照我国管理法规,交换产权房屋如经评估审定,价格相等则免交契税。如若交换产权房屋双方价值不等,根据国家有关契税条例,交换双方房屋价值差额,即价值高房屋价格减去价值低房屋价格,应该上交契税及其他有关税收。房地产互换不是简单的户权人或使用人名字的互换,只有掌握了有关法规,才利于互换双方的谈判,使双方能够真正按需各得其房。4、哪些房屋可以进行互换?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的房屋主要有: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5、哪些房屋不能进行互换?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6、去哪里办理房产互换?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互换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契税,如果是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是按照1.5%的契税计算,如果是新建的商品住房买卖,那么需要按照3%的契税进行计算,这3%是按照房价的基础上计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产权互换所需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6)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二、产权互换流程1.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3.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的规定,持以上相关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规定 因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等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1种观点: 产权置换房交易登记的主旨是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需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并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申请事项需在该登记机构的职责范围内;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与申请材料所涉及的主体需一致。法律分析购买产权置换房交易登记条件为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等拓展延伸购买产权置换房的法律风险与权益保障购买产权置换房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风险与权益保障问题。首先,购买者需要注意产权置换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免陷入虚假交易或违法行为。其次,购买者应当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产权置换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确保交易合法有效。此外,购买者还需关注房屋权益的保障,包括产权证明的真实性、产权纠纷的解决机制等。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于与卖方签订明确的合同,确保条款明确、权益保护完备。最后,购买者还应当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购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最小化,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结语购买产权置换房是一项涉及法律风险与权益保障的重要决策。申请人在办理交易登记时,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齐全,并遵守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购买者还需重视房屋合法性、权益保护等问题,与卖方签订明确合同,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只有在遵循法律规定和合理程序的前提下,购买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置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置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产权置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2种观点: 房屋的置换也就是由一套房更换为另一套房,房屋置换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1步需要进行置换登记,办理置换登记手续,第2步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第3步是委托相应的公司进行置换,第4步是签订合同,第5步是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说进行产权的变更,完成房屋交割,物业交割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签订的置换协议等合同,尽量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把关,注意防范在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如果出现纠纷,那么要保证有证可循。一、房屋置换要什么手续?房屋置换需要的手续是:实地详细勘察进行价格评估;委托置换公司,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选房看房,携带房屋的有效证件、业主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签订房屋置换合同;支付房款定金和代理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二、房子拆迁怎么补偿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根据《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2.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3.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4.登记中心进行审核;5.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6.核发证书。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2.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3.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4.登记中心进行审核;5.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6.核发证书。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的置换也就是由一套房更换为另一套房,房屋置换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1步需要进行置换登记,办理置换登记手续,第2步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第3步是委托相应的公司进行置换,第4步是签订合同,第5步是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说进行产权的变更,完成房屋交割,物业交割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签订的置换协议等合同,尽量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把关,注意防范在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如果出现纠纷,那么要保证有证可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产权置换房交易登记条件为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置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置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产权置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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