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吗

2024-11-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1种观点: 法律解析:在异地想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异地诉讼离婚首先需要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则向被告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的法院起诉,如果居住不满一年的,则到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接到受理通知后缴纳诉讼费。接下来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被告进行答辩。最后双方等待开庭通知,参加诉讼。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的,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调解成功的则不再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方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方式下就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在外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离婚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是协议离婚,要回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手续。若是诉讼离婚,则要根据在打工地的居住时长,如果连续居住满一年,该地即为一个人的经常居住地,当地法院可以受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不可以的,须回原籍地。1、协议离婚的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和探视权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协商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办理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二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分情况的,具体如下:1、协议离婚,需回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离开所住地一年以上,可以异地办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来说,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在异地进行办理。其实,异地也是相对而言的,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和男方的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那对男方来讲,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就是异地,同样的,对女方来讲,男方的户口所在地也是属于异地。但总的来说,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话,一定要到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可以异地办理。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同样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外省居住满一年的,一方可以向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是未居住满一年的,只能向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该地必须属于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般应当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种观点: 解除同居关系不一定需到法院办理。对于单纯的同居关系的解除,双方自行协商即可,不用去法院办理;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双方不能够就这些问题项协商一致的,则需要让法院进行判决。一、没结婚证怀孕期间离婚吗没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女方在怀孕期间要和男方分开的,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也会不予受理。二、同居关系如何解除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就可以。同居关系没有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所以不用办理离婚手续,也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因为对于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如果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如果没领结婚证,则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进行离婚程序,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2种观点: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为: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3种观点: 如果是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则可以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必要的时候,可以签订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确定一下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情况。如果是有一方或双方均有配偶的,则需要提交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需财产分割的)、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需决定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第七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或者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在法院调解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在异地进行办理。如果夫妻常年居住在外地生活并工作,如果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一、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二、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或者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在法院调解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的情况:1、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在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异地办理离婚。2、双方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离婚。法院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如果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而诉讼离婚要求被告在外地已经居住一年以上,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就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协议的,可以到配偶任何一方的户籍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离婚在其他地方是不能约定的。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财产、子女等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讼诉离婚,则管辖法院应为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能异地协议离婚。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可以异地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而诉讼离婚要求被告在外地已经居住一年以上,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就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协议的,可以到配偶任何一方的户籍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离婚在其他地方是不能约定的。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财产、子女等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讼诉离婚,则管辖法院应为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三、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四、撤销男女双方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如果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不懂法律,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所以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起草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主要包括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归属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如果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而诉讼离婚要求被告在外地已经居住一年以上,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就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协议的,可以到配偶任何一方的户籍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离婚在其他地方是不能约定的。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财产、子女等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讼诉离婚,则管辖法院应为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