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不能写夫妻两个人名字。
买车时,车辆登记系统要求车主信息唯一,因此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不论车辆登记在夫妻双方中的哪一方名下,婚后购买的车辆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如果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车,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车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配偶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车,但未能证明出资行为时,车辆不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车辆登记的法律规定:
1、车辆所有权:车辆登记时,所有权归登记在册的个人或法人所有;
2、车辆登记信息:车辆登记证书上通常只能标明一个所有者的名字;
3、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证书上也只能写一方的名字;
4、法律效力:车辆登记证书上的名字代表法律上的车辆所有者;
5、产权证明:在交易或法律纠纷中,车辆登记证书是重要的产权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购车时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购买的车辆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如果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车,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车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配偶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另外,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