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来说,试用期就是必须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而你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内,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录用条件若员工不符合,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就会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根据实际情况来说,试用期就是必须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而你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内,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录用条件若员工不符合,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就会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何获得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为了考察职工能力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而规定的时间。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职工。然而,若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给予职工相应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可通知劳动者本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说明理由,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若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并不得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若决定不再继续聘用试用期员工,应依法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试用期是必须合同约定了的,否则不存在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应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试用期内,员工应当尽力符合录用条件,以避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