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2、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
一、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三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二、诈骗可以达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诈骗犯罪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三、上诉人家属代为提出刑事上诉可以吗
1、上诉人家属作为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有权提起上诉。
2、被告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