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房产局签字说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以后还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不可以。《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