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准迁证在审核完毕后,将通过EMS政务速递的方式发放至申请人本人手中,所以不需要去某个地方取。保证地址填写无误,准迁证发放期间手机保持畅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