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讲,裁决书应当写明:案由,申诉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裁决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起诉期限等。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裁决书的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具体的内容和格式如下:(一)首部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裁决书的类别和案号。(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案由。(二)正文包括以下内容:(1)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被诉人申辩情况。申诉请求是当事人提起申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的事项。事实和理由,是当事人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还应写明被诉人和答辩情况。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裁决所认定的事实,是仲裁庭通过调查,并运用证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裁决理由,是仲裁庭运用查证的事实和证据,说明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哪些是真实的;哪些虚假的,哪些主张是正确的应予以保护,哪些主张是不正确的,不应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从而正确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之争。(3)裁决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这是仲裁庭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理由,正确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这一部分是裁决书的核心内容。另外,还要写明仲裁费用由谁负担及负担的具体数额。
(三)尾部,这一部分应写明劳动争议当事人如果不服裁决,有权提起诉讼,同时写明起诉期限。最后写明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的年、月、日,以及承办案件的仲裁员的姓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衍生问题:
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仲裁裁决从签字的那一刻起就开始生效了。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15天没有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话,仲裁结果生效。如果申请的话,只要符合条件,法院会撤销仲裁结果要求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