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有没有时间限制
离职之后领取的期限的话,那么,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百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二、失业保险金的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三、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