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法人死亡,公司法人代表章、财务专用章丢失,现在想注销公司该怎么办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公章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公众知晓公章作废、报案、在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股东签署同意等。法人去世的处理方法因是否拥有公司股权而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丢失的章,第一步让公众知晓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另外,法人去世,具体要看是否拥有公司股权,会有不同处理方法。

拓展延伸

法人死亡,公司法人代表章、财务专用章丢失,如何处理公司注销手续?

当面临法人死亡、公司法人代表章和财务专用章丢失的情况时,处理公司注销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应该尽快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法人死亡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次,您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补办公司法人代表章和财务专用章。同时,您还需要准备好公司注销申请书、注销决议等文件,并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此外,还需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最后,等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完成公司注销手续。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指导。

结语

针对您的问题,对于公章丢失的处理,首先需要公众知晓公章已作废,然后持相关证明文件在当地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具体报纸可咨询当地工商局。此外,对于法人去世和章丢失的情况,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法人死亡情况,并申请补办章。同时,准备好相关文件并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费用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最后等待审批完成公司注销手续。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资产,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