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与强奸的最大的区别是:强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
性侵和强奸是两个在法律界有明确定义和区别的概念。性侵指的是非法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包括性骚扰、强制猥亵等,其行为程度和性质相对较轻。而强奸则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胁迫等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其性质更为严重。在司法处理上,性侵和强奸都属于犯罪行为,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法律对其进行了不同的定性和刑罚。性侵一般处以刑事拘留或有期徒刑,而强奸则往往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包括长期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断行为的性质,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
强奸罪判刑: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性侵犯的范围更大,主要是违背当事人的意思,进行性方面的行为的,但是强奸要求的条件更为严格,要求具有强暴的故意,并且要实施强暴的行为,对于具体是否完成强暴,在所不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