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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全责

2024-05-3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12种,具体如下: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醉驾撞车判多久

醉驾撞车判三年以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

2、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如下: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二)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三)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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