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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坚持不让女方看孩子,家庭关系陷入僵局,如何化解?

2024-05-1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但若当事人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的,拥有探望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一方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或者罚款。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子女不能作为被强制执行对象的特殊性,探视权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被强制执行。所以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多采取“跟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的方法。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但若当事人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拥有探望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一方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或者罚款。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子女不能作为被强制执行对象的特殊性,探视权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被强制执行。所以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多采取“跟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的方法。

一、行使探视权孩子不愿意见该如何办

行使探视权孩子不愿意见应这样办:

1、如果孩子被教唆、利诱、恐吓,表示不愿意接受探视,人民法院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纠正错误行为;

2、根据孩子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推断孩子拒绝父母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

3、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说服孩子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由于探视权与人身有关,即使一方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不履行,也不能强制执行。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配合。

二、离婚后女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让见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这一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因为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结语

行使探视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关爱和保护,但若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然而,由于子女不能作为被强制执行对象的特殊性,探视权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被强制执行。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多采取跟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的方法。对于孩子不愿意见的情况,家长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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